以114年上半年「三月」為例
申請收件
114年上半年
114/2/17~3/31
方案申請
先申請後執行
提出各項方案申請表
請繳交至完善就學辦公室8211室
方案執行
以月為單位
申請通過後按月執行(3月份)
三月份3/1~3/31執行
繳交資料
次月5號前
繳交時數表/獎勵表於4月2日截止
(因收件截止遇假日提前)
審查會議
次月月初
經4月初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
未通過者另行通知
助學金細項
次月20日前
可至校務行政系統 學習角落查詢
助學金核發
次月月底
於4月底核發完善助學金
查詢助學金入帳與否 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