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目的
為照顧本校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,以學習取代工讀的輔導機制,使學生得以同時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。
l申請資格
符合教育部規劃經濟與文化不利之六大類條件之一。
l申請時間
即日起至當年度11月底止。
l申請方式
1.填寫「課業自學 pdf、 word」申請表送交耕書樓8211室。
2.由教學單位專業教師協助輔導學生提出自學申請,並協助監督讀書會或技術練習實施與輔導。
l補助方式
l提出課業自學申請,經審議後給予1,000元補助。
l完成10小時輔導者,獲助學金3,000元,低收/中低收入戶4,000元。
l後續輔導時數以此類推,每月最高40小時。
l受輔導單科期末學期成績高於75分,給予2,000元獎勵。
l相關辦法 (於113年開始適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