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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業共學

一、目的

為照顧本校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,以學習取代工讀的輔導機制,使學生得以同時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。

 二、申請資格

符合教育部規劃經濟與文化不利之六大類條件之一。

三、申請時間

依照完善就學發佈時間,本計畫於當年度11月30日結案。經費用罄即公告停止補助。

 四、實施方式

1.填寫「課業共學」之表件 送交耕書樓8215室

2.由教師或同儕運用讀書會或共學團體,學習與專業相關之輔導項目或技術練習實施與輔導。

五、助方式

l提出課業共學申請,經審議後給予1,000元補助。連同第一次輔導時數執行核發。
l完成10小時輔導者,獲助學金3,000元,低收/中低收入戶4,000元。

l後續輔導時數以此類推,每月最高40小時。
l受輔導後成績PR值高於班排名65%,給予5,000元獎勵。

六、申請表件 

1.身分資格審查表:PDF檔 (每學期第一次申請時檢附)

2.課業共學之表件:PDF檔

 l申請表   (每學期繳交一次)
 l時數明細表 (請按月紀錄,並於次月5日前繳交)
 l獎勵申請表 (於下學期符合獎勵條件提出申請)

七、相關辦法(於113年開始適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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