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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流程

以114年上半年「三月」為例

申請收件

114年上半年

114/2/17~3/31

方案申請

先申請後執行

提出各項方案申請表

請繳交至完善就學辦公室8211室

方案執行

以月為單位

申請通過後按月執行(3月份)

三月份3/1~3/31執行

繳交資料

次月5號前

繳交時數表/獎勵表於4月2日截止

(因收件截止遇假日提前)

審查會議

次月月初

經4月初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

未通過者另行通知

助學金細項

次月20日前

可至校務行政系統 學習角落查詢

助學金核發

次月月底

於4月底核發完善助學金

查詢助學金入帳與否 連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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