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後輔導
一、目的
為照顧本校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,以學習取代工讀的輔導機制,使學生得以同時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。
二、申請資格
符合教育部規劃經濟與文化不利之六大類條件之一。
三、申請時間
依照完善就學發佈時間,本計畫於當年度11月30日結案。經費用罄即公告停止補助。
四、實施方式
1.填寫「課後輔導」之表件 送交耕書樓8215室。
2.由教師或同儕提供各項課業輔導,運用補救教學措施,學習與專業科目相關之輔導項目。
五、補助方式
l提出課後輔導申請,經審議後給予1,000元補助。連同第一次輔導時數執行核發。
l完成10小時輔導者,獲助學金3,000元,低收/中低收入戶4,000元。
l後續輔導時數以此類推,每月最高40小時。
l受輔導單科期末學期成績高於75分,給予2,000元獎勵。
六、申請表件
1.身分資格審查表:Word檔、PDF檔 (每學期第一次申請時檢附)
l申請表 (每學期繳交一次)
l時數明細表 (請按月紀錄,並於次月5日前繳交)
l獎勵申請表 (於下學期符合獎勵條件提出申請)
七、相關辦法 (於113年開始適用)